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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敘述美國社會的本質﹐往往首先要引用亞歷克西•德•托克維爾在19世紀所寫的名著《美國的民主》中的這句話。令人贊嘆的是﹐150多年前問世的這本描述一個被認為是永恆變化、不懈地追求現代化以及完全不受傳統觀念束縛的國家的著作﹐今天仍是對現狀的真實寫照。更令人稱奇的是﹐雖然托克維爾的研究物件是主要生活在鄉村的清教徒﹐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或淪為奴隸的美國黑人)﹐但其研究結果竟然同樣適用於今日這個城市化、工業化及文化上多元化的國家中的億萬熙熙攘攘的居民。 如果19世紀上半葉發表的評論仍然適用於(21世紀初)的美國﹐則有理由認為美國社會中存在著一種持久不變的"核心"本質。但要理解這一本質﹐必須認識到美國的國家意識與傳統型社會不同﹐其特性並非源自信仰、種族和記憶的紐帶。論述美國特性要求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將一個國家凝聚在一起的因素以及群組成一國文化的因素。 根據美國對美國公民的界定﹐正式成為美國人不一定要祖祖輩輩生活在美國﹐或屬於在這個國家佔主導地位的民族文化或宗教傳統。美國人﹐作為個體﹐是各種歷史 文化的成員﹐但他們共享的東西又極為不同。他們的國家整體以一個經久不衰的社 會契約及其激發的充滿活力的進程為核心。本文旨在抓住這個契約的精髓﹐並敘述 這一進程的發展變化。 選擇與責任 成為美國大家庭的一員只要求必須做出成為美國人的決定﹐這個政治性決定也包含 著道義內容。所有美國人﹐包括出生在美國的人﹐都被認為是自願成為美國人的﹐ 而不僅僅是由於歷史傳承。實際上﹐熱衷於"選擇"可能構成了社會的核心推動力和價值觀。這種自由的積極狀態不僅排除了政治或經濟束縛﹐而且提供了一個從豐富多樣的可能性中進行選擇的機會。美國文化極力推崇這種價值觀的一種最表面的現象是﹐可供消費者選擇的商品種類形形色色﹐甚至往往過於多樣複雜。 熱衷於選擇的更深一層的內涵是﹐逃離祖輩文化中沒有出路的生活並在新世界中開創出自己選擇的生活﹐人們對這段歷史仍記憶猶新。很多美國人重複著這種遷移模 式﹐或通過遷往西部各州的移居活動﹐或象征性地在職業生涯或社會生活中尋找新 的起點﹐創造第二次機會。儘管美國印第安人和非洲裔美國人的慘痛經歷長期以來 使這個國家的選擇精神遭到了質疑﹐但他們也逐步提出了掌握自己的命運的要求﹐ 並要求享有美國人與生俱來的選擇權。 美國人相信自我造就並推崇"白手起家的男人"﹐現在還有"白手起家的女人"。這種觀念的核心是堅信繼承的家業和出身遠不如一個人為自己選擇的目標以及為此付出的努力重要。美國式英雄"出身平凡"﹐"靠自我奮鬥出人頭地"……除了下文將談到的頑固不化、將人轉載入歧途的種族隔閡﹐美國人對自己和他人的看法是﹐出身可能給他們的生活帶來好處﹐但不會決定他們的命運。 涉及社會與經濟的自由意志觀儘管作為一種假定和一種理念解除了禁錮﹐但也把掌握自己命運的責任加在個人身上。在一個永恆變化的社會﹐社會或經濟均無絕對性 可言﹐沒有任何人能以任何理由為不能改善生活開脫。當志氣受挫﹐致富無路時﹐ 美國人認為事物的發展出現了反常現象。 雖然熱衷於選擇是美國個性主義的驅動力﹐但它也起著矯正自私行為的作用。儘管在傳統性較強的社會看來﹐美國好似由作為社會自由落體的原子化的個人群組成的國 家﹔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背棄社會責任感﹐只是拋棄了世襲制基礎。 美國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喜做義工﹐而且樂善好施。他們自願接納一系列自由選擇的義務和責任﹐從而把他們的個性主義融入社會宗旨之中。如果歐洲人、亞洲人、非洲人和拉美人驚異於美國人缺乏大家庭觀念、宗族紐帶和階級界限﹐那麼美國人也驚異於傳統文化成員的吝嗇﹐在美國人看來﹐他們不願利用與宗教和家庭無關的義務奉獻的機會﹐而且不願為有意義的事業提供經濟支援。 折中主義的價值觀體系 美國社會已將提倡選擇的道德觀與數不勝數的各種傳統、理念和機遇相結合。形形色色的人群及習俗在美國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大多數族群在從自己的家鄉移民到 美國的過程中經歷了巨大變化﹐這促使人們對不同的風尚和禮儀──特別是食品─ ─進行嘗試、借鑒及融合。這種在歷史同一性更強的文化看來可能顯得混亂的折中 主義﹐在美國形成了一種價值體系和一種活力的象征。它最終賦予美國大部份藝術 和文學以國家特徵。美國的藝術家、作家和建築師在外國文化與本國文化中行使取 舍和選擇的特權﹐將各種元素群組合成一個新的美國式整體。 美國的價值、理念與特性體系的核心推動力早期通過全人類"不可剝奪的權利"這句話得到了最生動的表述﹐《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年)將 這種權利列為"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宣言的起草者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並沒有宣稱他的同胞和全人類將享有幸福﹐而是享有"追求"的權利。從一開始﹐美國政治主流中的烏托邦思想就微乎其微﹐通過社會規劃建立一個理想國家或一種理想的人類生存條件的觀念非常淡薄﹐反而是奮鬥與轉化的根本條件﹐不受束縛的生活經歷﹐激發了國人的抱負。"自由"、"流動性"、"個性主義"、"機遇"、"能量"、"實用主義"、"進步"、"復興"和"競爭"等鞭策著美國人的概念發人深省。這些概念不是枯燥空洞的詞彙﹐它們敘述了美國精神。 比爾•克林頓於1992年競選總統並獲勝。他選擇了美國語匯中最能引起共鳴的一個詞──"變化"﹐作為他的競選口號。在美國文化中﹐"變化"一詞的魅力在某種程度上源於一種希望﹐即每一次變化都會改善現狀。但對於變化的確代表進步的樂觀期待之強度遠遠不及不歡迎、甚至懼怕永久不變的權力或政策的強烈傾向。在審議憲法草案的辯論中﹐托馬斯•傑斐遜警告說﹐如果不能保證總統換屆﹐即便是只允許總統享有一個以上的四年任期﹐也可能導致事實上的終身制。傑斐遜的考慮基於美國的基本信念﹐即主權在人民手中﹐只是暫時地、有條件地賦予當權者。 限制權力 美國體制具有淘汰性和對立性﹐其目的是為反對專權提供一種保障。任何政黨或個人掌握權力的時間都不能過長。人會腐化﹐政策也會變得僵化。一個政黨佔據白宮 的時間太長﹐會引起選民的不安。任何一套觀念或任何一撥領導人都不能長期令人 信服。正是體制的動態發展給美國人帶來了他們需要並信任的東西﹕力量的均衡﹐ 通過質疑和曝光進行事實監督﹐提醒人們權力的欺騙性和危險性﹐還有變化、發展 和嘗試的益處﹐以及同樣重要的重頭開始的魅力。 因此﹐看似矛盾的是﹐美國堅持在變化中求連貫﹐在爭議中求穩定。這不僅是各持己見的選舉人制度所形成的慣例﹐而且已成為政府自身框架的一部份。歷史學家邁 克爾•坎曼(Michael Kammen)將1789年由憲法起草者創立的制度稱為一種"求同存異"的制度。另一位歷史學家馬庫斯•坎利夫(Marcus Cunliffe)則寫道﹕"他們將分歧納入文本﹐這是有意之舉﹐以此作為遏制腐敗和獨裁的保障措施。" 這當然不是提高效率的辦法。儘管美國的技術和管理提倡效率理念﹐但這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培養出了對於長期規劃、集權和過於平穩的國家決策的極度的不信任。憲 政政府有意識地通過權力分立及制衡制度阻礙統一行動。如果缺乏具有政治遠見的 妥協或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個分支的政治觀點不協調﹐這種政治制度就可能並且確 會導致摩擦和挫折﹐有時還會造成僵持局面。但它也為制止濫用職權提供了實質性 保障。 這種政治制度還提倡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保持平衡﹐從而使國家機構在很多領域都不願意發號施令。美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教育體制﹐沒有文化部﹐目 前也沒有直接由華盛頓管理的醫療系統。有關這些問題及其他問題的政策是通過各 個黨派、選區、利益集團及地區之間的遊說、協調、結盟和談判而形成的。廣大私 營部門發揮了非常強大的作用﹐體現了一個開放的思想、活動和資源市場釋放出的 能量﹔另一個重要部門是懷疑一切的媒體。
平等與自由 儘管有限制政府權力的傳統﹐但很多美國人在上個世紀對國家的作用提出了新的看法。如果一個社會只要擺脫政府的桎梏就能享受自由的話﹐那麼當政府最惡劣的傾向得到遏制且社會能量得到釋放時﹐政治改革的任務就完成了。不過﹐上述假設的 前提是基本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狀況允許人們平等地享有自由的全部益處﹐或者恰 恰相反﹐只有特定的社會成員有資格成為有效參與者。歷代美國改革人士都曾要求 社會承認那些被排斥的群體﹐並使政府成為他們的自由的保障者﹐讓他們能夠平等 受益。這些改革人士不斷受到另一些人的質疑﹐後者擔心增加政府的權力會威脅自 由。最終﹐美國民主所面臨的問題是容易提出但難以回答的﹕平等與自由之間存在 著什麼樣的關係﹖ 根據18世紀的標準﹐這個新興國家通過將最終權力賦予《獨立宣言》中所說的"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民而將政治應允的理念激進化。但對美國新型政治生活的實際參與受到限制﹐這種種限制在當今美國人看來不可容忍﹐甚至難以想像。 1860年代的南北戰爭廢除了令自由社會深惡痛絕的奴隸制。憲法第14及15條修正案隨後獲得批準﹐將政治權利賦予美國男性黑人。女性黑人在1920年憲法第20條修正案通過之後才享有同等權利﹐這條修正案最終將美國最大的一個權利遭到剝奪的群體納入政治生活之中。 1964年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和1965年的《選舉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進一步在立法方面鞏固了政治權利。但儘管在幾年中做出了審慎地、有的放矢 地落實基本政治權利的努力以及民權運動持續不斷的要求﹐有關平等的本質是自由 的一個先決條件這個最基本的問題(到20世紀中葉)仍沒有得到解決。公正、平等地享有政治權利──無論最終何時得以實現──其本身並不能確保每個人都能全面分享美國生活的許諾。任何認為這種不平等的境遇是由受到排斥的美國社區和群體"內在的"局限所造成的觀點﹐都對美國個性主義這一觀念本身構成了威脅。一個人可能無法逃脫自己的命運﹐只能按照階級、種族和性別所賦予他們的角色生活﹐這種想法令人根本無法接受。相反﹐如果不平等源於社會設定的障礙──特別是種族主義﹐但還包括性別主義和社會及經濟因素──那麼下一步提出的問題必然是﹕國家有何責任﹖ 改革派一般認為﹐有理由在美國發展進程的框架內進行干預。在20世紀初期的進步主義時代(Progressive Era)﹐政府作為國家經濟生活的一個積極參與者而出現。隨 後﹐在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的新政政府(New Deal Administration, 20世紀中期)中﹐政府本身起著制衡對社會的公平性構成威 脅的社會及經濟勢力的作用。在20世紀後半期﹐社會政策環境變得更加激進﹐力圖影響美國人準備、競爭及互動的條件。近來﹐社會政策還反映了有關政府作用的根本問題﹕在一個珍視個人自由原則甚至是建立在這些原則之上的、鼓勵個人能動性、創造力及自主權的社會中﹐政府如何以最佳方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管理經濟與社會事務。 大多數美國人在談到平等時﹐指的是機會均等﹐而不是結果均等。從一開始﹐美國人就極少要求或表現出致力於一個財產或境遇平等的社會。美國夢包括一種信念和 "價值觀"﹐認為個人的能動性、能量和才華各不相同﹐他們的努力帶來的成果也應當是不同的。對同等結果的保證本不存在。大多數美國人不想要一個均等的社會﹔但他們的確希望有一個平等的競爭環境。 或許並非如此﹖有關社會目標、價值觀及環境的普遍規律在種族隔離頑固不化的勢力面前會失去效力﹐這是美國生活中一個永恆的困境。但美國人長期以來也確實利 用尖銳的自我批評、激昂的言辭以及社會勢力的衝突來推動自己前進。有關單個社 區或整個國家將走向衰落的悲觀主義預言可追溯到清教徒時代﹐成為那個時代及以 後每一個時代進行變革並採取行動的推動力﹐並成為衡量美國求變與追夢心態的尺 度。 20世紀末(及21世紀初)的主流行動派提出的要求滿足了美國民主的邏輯性。這個問題不僅關係到政治和經濟﹐而且關係到文化。儘管社會所闡明的價值觀對美國人的界定是根據對社會契約的參與而不是特定的出身﹐仍有一種觀念延續下來﹐即真正的、作為社會核心的美國人源於特定的種族及文化背景(盎格魯-撒克遜人﹐後來又將歐洲後裔包括在內)、特定的信仰(新教﹐在多年的對立後又接納了天主教﹐甚至更不情願地接納了猶太教)、以及在政治和經濟上具有影響力的性別(男性)。20世紀早期的熔爐論者堅信﹐至少對某些社群而言﹐他們不一定要有特定的出身﹐但要在文化上與在政治上一樣成為美國人﹐這意味著放棄與大部份美國人的不同之處。 文化與背景的多元化不僅構成美國的現實狀況﹐而且是美國理念的基本要素﹐這個論點迫使社會重新討論國家社群作為一個進程及一種互動的特殊理念的意義。自1960年代起﹐提倡多元化的人士爭相尋找一個貼切的比喻來形容美國社會﹐該比喻應當使人想到接納而不是排斥或失去原有特徵。一代又一代美國人都倡導美國是多種觀點、人群、信仰、文化──新近又提出語言──的綜合體的觀念﹐以致很多人擔心核心將不復存在。儘管迄今為止的國家團結史令人對未來充滿希望﹐但面對主流社會部份成員對國家結構正在解體的擔懮以及非主流社會部份成員對永遠不會受到美國大家庭的真誠歡迎的懮慮﹐前途的可靠性還遠遠沒有得到普遍認同。 對價值觀的考驗 其他方面也是如此﹐目前的美國價值觀(辯論)所反映的不是對它們的摒棄﹐而是對 於它們在更廣泛的環境中的適用性的考驗。美國婦女運動的發展使人們不會忘記﹐ 性別曾是導致一半美國人被排斥在國家生活進程中的政治以及職業和經濟領域之外 的因素。性別障礙尚未完全坍塌﹐但拆除這種障礙的努力從未間斷。美國人期望值 的不斷變化也影響著家庭等基本社會結構﹐它們正在遭受選擇與自我實現道德觀的 衝擊。早在19世紀﹐美國人就改變了婚姻傳統﹐允許自由擇偶。這種觀念逐步發展﹐承認了"不經宗教儀式"而同居的權利和結婚後再離婚的權利﹐甚至越來越深入地就法律框架之內或之外的家庭的定義展開辯論。子女與父母之間及新一代與老一代之間的關係日益考驗著權威與認同的限度﹐其程度在過去的時代是無法想象的。 這些都是美國目前的發展趨勢﹐並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所有工業化國家的民主文化的發展趨勢。美國人肯定在想﹐曾經賦予他們獨特性的文化﹐有多少至少在某些方面 已經發展成全球現代主義文化。令人驚嘆的是﹐(幾個亞洲國家)由於其技術和工業進步被譽為21世紀的強國﹔西歐國家認同了結成廣泛國家聯盟和一個富有活力的共同體的理念﹔新興的中歐和東歐民主體﹐即便飽經磨難﹐也認同了熱情高漲的選民的抱負。 儘管如此﹐美國人仍然看到他們實行政治開放和變革、容忍矛盾、充滿創業熱情及文化融合的漫長歷史的優越性。他們靈活變通的歷史能在全球現代主義不斷造成的 震動中成為穩定的模式﹐加強而不是削弱國家傳統。
本文表達的意見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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