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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赴美旅客面臨換用機讀護照的最後期限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美國參考》獲悉﹐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正在向來自參加免簽證計劃的國家的旅客發出通知﹕自6月26日起﹐他們必須持有機讀護照方能免簽證進入美國。 自該日起﹐各航班載運的旅客中如有人未攜帶美國法律要求的適當檔案﹐航空公司將被處以3,300美元的罰金。攜帶機讀護照的要求最初於2004年10月執行﹐但一項臨時規定容許有關旅客在缺乏適當證件的情況下進入美國一次。 "免簽證計劃"(The Visa Waiver Program﹐簡稱VWP)允許27個國家的公民在預計逗留時間不超過90天的情況下不經簽證前來美國旅遊或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在6月6日發佈的新聞簡報中說﹐每天到達美國的免簽國家旅客中﹐未持有機讀護照的不足100人﹐遠遠未及來自這些國家的旅客總數的1%。該局希望在限期到來之前他們發出的警告會使這項數字繼續下降。 下列27個國家目前參加"免簽證計劃"﹕安道爾﹑奧地利 ﹑澳大利亞﹑比利時﹑文萊 ﹑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 ﹑愛爾蘭﹑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葡萄牙﹑聖馬力諾﹑新加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 有關免簽證計劃和機讀護照樣張的詳情載於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的網站。尚未領到機讀護照的免簽國旅客如要進入美國從事商業活動或旅遊﹐可在國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非移民簽證。如何申請美國簽證的資訊載於﹕www.travel.state.gov及www.unitedstatesvisas.gov (完) 製作日期:
2005.06.09 更新日期:
200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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