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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公佈《美國-香港政策法報告》美國國務院2005年4月向國會遞交一年一度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報告》(U.S.-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涵蓋期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 以下是報告的《概要》部份﹐由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翻譯﹕ 概要 擁有人口將近700萬的香港繼續是一個國際都市和世界上最開放﹑最自由的經濟體之一。香港居民享有對法制和公民自由的高度尊重。香港是一個有別於中國其他地方的獨立關稅區和經濟實體﹐並在各種國際群組織中繼續發出積極有效的聲音。美國在香港有著重大的經濟和政治利益﹐並積極推動香港在中國主權下的高度自治權。《美國-香港政策法》(U.S.-Hong Kong Policy Act)授權美國政府把香港看作獨立於中國的關稅區。美國還通過以下措施支援香港的高度自治﹕完成並實施雙邊通訊協定﹔促進貿易和投資﹔安排高層互訪﹔擴大執法合作﹔加強教育﹑學術和文化聯繫﹑以及協助居住和存取香港的美國公民。 香港為全球反恐之戰提供有力支援。香港自2003年5月加入《集裝箱安全倡議》(Container Security Initiative)以來﹐始終是一個消滅恐怖主義網融資和打擊洗錢的重要合作夥伴。鑒於香港的專業警察隊伍和我們對總體執法目標所持的共同立場﹐我們在執法領域中的更為廣泛的關係為我們帶來了獨特的機會。 香港作為國際上一個經濟體的自治地位沒有改變﹔它在世界貿易群組織(WTO)﹑亞太經合群組織(APEC)論壇和金融行動工作群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等多種國際經濟群組織中﹐是獨立於中國的正式成員。香港保持著有效的出口管制制度﹐並在出口管制方事務中同美國密切合作。香港繼續發揮著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作用。在本報告期內﹐香港也繼續擴大同中國的經濟往來﹐包括發展同中國的自由貿易通訊協定《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04年4月通過的決定使香港無法進行有關選舉改革的辯論﹐並排除了以普選方式進行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可能。這嚴重威脅到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政治自治﹐並使人擔心﹐北京是在試圖遏制民主發展。香港政府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群組繼續爭取在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限度內就政制改革達成共識﹐以便能夠在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到來前作出改變。2005年3月﹐董建華宣布辭去行政長官職務﹐並將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擔任署理行政長官﹐以待在行政長官辭職六個月內選出新任行政長官。選舉定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董建華繼任者的任期問題引起了激烈辯論﹐香港政府認為繼任者應繼續董建華未完成的兩年任期﹐而香港司法界大部份人士則提出《基本法》規定的任期是五年。香港政府表示有意提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草案﹐以明文規定補缺選舉針對剩餘任期。各界律師和學者以及一些民主派議員均表示反對這項法案﹐稱其不符合《基本法》。議員們還表示可能會要求香港法院進行司法審議。針對這種情況﹐一些政界人士和輿論界人士要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 法治與司法獨立繼續是香港社會自由與開放的支柱。言論﹑新聞﹑宗教﹑集會和結社自由以及其他基本人權在香港仍然受到尊重和保護。媒體繼續提供多種多樣的新聞報導和觀點﹐其中包括批評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文章﹐以及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決定不在2007年和2008年實行普選的文章。但是﹐有關視聽和印刷媒體受恐嚇的指控﹐包括有關以觀點內容或個人衝突為由而扣押廣告的指稱﹐給這種積極的氣氛籠罩上陰影。支援或反對政府的遊行活動多次出現。在香港經營的中國大陸公司仍然像其他所有公司一樣﹐受到同樣的法律和條例的制約。 2004年﹐美國軍艦和軍用飛機在香港停靠的要求﹐除有關P-3型飛機的一切落地要求外﹐均得到北京的批準﹐提高了香港作為一個開放的﹑都市化﹑國際化城市的聲譽。 (概要完) 製作日期:
2005.04.15 更新日期:
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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