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05-2006年度美國支援人權和民主的記錄》(亞太地區節譯)東亞與太平洋地區 "我從此自由了﹐我可與任何人說話﹐我可見任何我想見的人。我可在街頭昂首闊步。我可擁抱親人。我可吻自己的孩子﹐我可微笑面對我的鄉親。我可為鄉親們奮鬥……直至生命的終點﹐我將書寫自己的歷史。" --熱比婭•卡德爾(Rebiya Kadeer)。 美國致力於促進整個亞洲地區的民主事業﹐從事從呼籲壓制性極權國家實行自由到為轉型之中的民主體提供支援等一系列活動。亞洲既有執行良好的民主體制又有世界上一些壓制性最強的極權獨裁統治。但是﹐這種政治體制光譜和向民主變革的推進反映了該地區的多元性。印度尼西亞等國的民主化正在出現積極的進展﹐印尼如今是世界上第三大民主國家﹔而緬甸﹑中國及北韓等其他國家則在繼續侵犯人權﹑剝奪自由。不健全的法治﹑猖獗的腐敗現象以及尚未鞏固的民主體制限制了一些國家的發展﹔而其他國家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及新聞自由則有助於推進改革。 在緬甸﹐美國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援緬甸民主運動﹐保持美國的制裁﹐繼續呼籲釋放昂山素季 (Aung San Suu Kyi)及其他政治犯和啟動具有公信力的政治程式。美國繼續與盟國及聯合國合作﹐敦促緬甸軍人統治集團推行民主改革和尊重人權。聯合國安理會12月16日的討論會非常成功地喚起人們對緬甸緊迫問題的關注﹐其中包括其糟糕的人權及民主記錄。聯合國認為﹐緬甸局勢隱含人道主義危機風險。美國將繼續建議在聯合國的體制內對緬甸進行監督並採取行動。 過去一年中﹐該地區包括印度尼西亞和越南在內的幾個國家出現進展。美國支援加強印尼民主﹐其中包括軍隊改革﹑加強問責制﹑尊重人權﹑打擊腐敗和強化法治。2004年印尼爆發海嘯時美國給予了援助﹐之後美國繼續提供大量支援﹐為亞齊和平進程做出貢獻﹐特別是對"自由亞齊運動鬥士"(Free Aceh Movement Fighters)重新融入[政治程式]做出貢獻。2005年5月﹐越南和美國宣布簽署首份有關宗教自由的具有約束力的通訊協定﹐該通訊協定將確保宗教群組織登記程式的透明度。由於越南政府近來採取積極措施﹐2006年2月恢復了在2002年中斷的人權對話。 美國同時繼續對中國和北韓等其他國家缺少進展表示關注。美國採取了多種戰略推進中國的人權﹑民主及法治﹐包括﹕通過雙邊會談表達對人權和民主問題的關切﹐在聯合國及其他多邊論壇中提請國際社會關注中國﹐通過《伯爾尼程式》與中國人權對話的其他參與者進行協商﹐實施一項發放贈款的計劃以鼓勵中國的公民社會﹑ 法治及公眾參與。北韓政權實行的幾乎無所不在的控制繼續受到人們的嚴重關注。 根據《2004年北韓人權法》(North Korea Human Rights Act of 2004)的要求﹐美國任命了負責北韓人權事務的特使﹐這意味著美國對促進世界上這個最封閉﹑壓制性最強的國家之一的民主及人權的重視。 美國致力於推進總統提出的《自由亞洲日程》(Freedom Agenda in Asia)。美國將繼續通過雙邊外交﹑多邊合作﹑聯合國機制和支援人權和民主項目等方式促進亞洲自由。 中國 中國政府繼續拒絕給予其公民基本的民主權利﹐執法當局繼續壓制被視為對國家穩定構成威脅的政治﹑宗教和社會團體。政府不允許社會﹑政治或宗教團體不經政府或共產黨批準而群組織起來或從事活動。試圖獨立行事的人﹐包括網上作者﹑新聞工作者﹑未登記宗教團體領導人﹑持不同政見者和人權衛士﹐經常受到當局的騷擾﹑拘押或虐待。政府採取措施更嚴格地控制印刷﹑廣播和電子媒體﹐強使互聯網公司審查和限制網上內容。政府加強了對非政府群組織的審查﹐特別是那些被認為推動民主議程的非政府群組織。公民公開的申訴抗議活動有所增加﹐但往往受到壓制﹐有時遭到武警的鎮壓。在東周村﹐武警向示威者開槍﹐至少造成三名示威者死亡。政府在政策上和公開聲明中更多地談到人權﹑法治和民主問題。但旨在擴大公民權利的法律在實踐中往往無法兌現﹐特別是當保護公民權利與負責維護社會秩序的執法機構的利益發生衝突時。地方當局侵犯人權的行為常常屬於非法﹐但中央政府極少採取行動處理這類違法行為。 美國採取多種策略促進中國的人權﹑民主與法治。這種全面戰略包括﹕雙邊外交努力﹑多邊行動﹑以及通過政府與非政府渠道支援有關法治與公民社會的項目。在公開談話與私下外交接觸中﹐美國官員繼續敦促中國使其人權做法符合國際標準﹐進行系統的改革和釋放良心犯。美國致力於加強司法體系和促進法治﹐鼓勵民主改革﹐促進宗教自由和新聞自由﹐保護包括勞工和婦女權利在內的各種人權﹐提高國家治理的透明度及加強公民社會。各級官員還與中國官員﹑國內外非政府群組織等方面人士合作﹐確定特別值得關注的領域﹐並鼓勵系統改革。 布希總統於9月在紐約會見胡錦濤主席及11月存取北京時﹐都提出了人權﹑民主與宗教自由問題。國務卿在3月和7月存取北京時﹐提出了對這些問題的關切。負責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代理助理國務卿於8月前往北京﹐敦促中國加強在人權問題上的合作。國會議員﹑他們的工作人員和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經常前往中國討論在民主﹑人權﹑宗教自由﹑企業社會責任和法治方面令人關注的問題﹐並經常向中國官員提出這些問題。 中國的選舉僅限於村民代表會議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美國的項目通過培訓民選村官和地方立法機構的代表支援基層民主化努力。其他的美國項目向負責起草地方選舉規則的政府部門和立法機構以及實施立法機構監督和公眾參與政府決策試點工作的部門提供技術援助。 美國政府為關於言論自由國際標準的研討會和培訓工作提供了支援﹐物件包括新聞工作者﹑律師﹑法官和立法機構成員。12月﹐美國群組織了一批主要的憲法專家前往中國﹐與中國學者和立法機構成員討論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和媒體問題。去訪官員討論了增加互聯網自由和媒體自由的必要性﹐特別是鑒於國際社會在日益關注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總統﹑國務卿﹑駐華大使和其他美國官員也在公開講話和與中國官員的私下會晤中﹐反復提到有關被拘押的新聞工作者和網上作者的問題。 由於中國政府對世界上非政府群組織在推進民主方面的作用的擔懮﹐在中國的國際和國內非政府群組織的運作環境越來越受限制。儘管如此﹐數以百計的非政府群組織﹐其中多數附屬於中國政府﹐仍在衛生﹑環境等領域積極開展活動。美國政府支援小型﹑獨立的非政府群組織的能力建設。美國政府還輔助說明一所著名大學對非營利群組織在中國與海外的運作進行了一項綜合研究。一個得到美國政府支援的非政府婦女網是主張制定禁止性騷擾的新法律的重要倡導力量。 美國為一個大型項目提供資金﹐促進中國的法律改革﹐鼓勵司法獨立﹐提高民眾的參政度﹐促進地方選舉和公民社會的發展。在這個項目中﹐有十幾個具體重要項目正在實施﹐包括提供法律服務﹑改革刑事法﹑增強法律教育和使普通公民能尋求法律保護的項目。另外還有一些得到美國資助的較小規模的項目與這些目標相配合。例如﹐由美國資助的國家檢察官學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研究項目著重探討了刑事訴訟問題﹐包括不得使用非法獲得的證據的問題。另一個項目使一位被分派到駐華使館工作的聯邦檢察官得以通過與學術界和政府的互動﹐鼓勵刑事司法改革。這位檢察官向法律事務所和大學的眾多中國同行就從搜查﹑查封到審判時索取證人證詞的一系列問題作演講﹐並參加了國際和國內反腐會議。此外﹐駐華使館還協調了一系列項目﹐使聯邦法官和州法官與中國法官﹑律師﹑官員和學者展開關於法治的討論﹐其中最突出的是最高法院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和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的訪華活動。另外﹐馬薩諸塞州的法官在中國舉辦了一個審判範例項目﹐美國官員為中國首次大學層次的模擬審判競賽擔任裁判。 美國的講座項目(speaker programs)安排了很多演講人前往中國討論法治問題。在前來美國參加國際存取者領袖計劃(International 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的中國公民中﹐將近50%的人從事與民主和人權相關領域的工作。富布賴特和漢弗萊交流項目(Fulbright and Humphrey exchange programs)每年都為法治專題投入資源。例如﹐一位中國檢察官曾前來美國進修研究生課程﹐而美國教授在中國一流法律培訓院校機構執教。 美國的雙邊和多邊外交努力促使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步驟就人權問題同國際社會進行接觸。中國於8月和11月分別接待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進階專員(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的存取。中國政府還批準國際紅十字會於7月在北京開設辦事處﹐但沒有批準紅十字會視察中國監獄。在美國的呼籲下﹐有些政治犯提前獲釋﹐有些政治犯的待遇得到改善。維吾爾族女商人和活動人士熱比婭‧卡德爾於3月提前從獄中獲釋﹐並獲準到美國保外就醫。8月﹐美國和中國的法律專家小群組討論了因現已廢止的政治罪名仍在服刑的犯人的保釋和減刑問題。 總統和美國進階官員一直敦促中國政府尊重有關所有信仰者的宗教自由的國際標準。美國官員經常向中國領導人提出宗教自由問題﹐包括敦促釋放宗教犯﹐改革限制性的登記法規﹐以及擴大宗教團體信仰宗教的自由。總統在11月同中國領導人會晤時強調了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並在北京的一所教堂參加了禮拜活動。國務卿在2005年3月存取中國期間也到教堂做禮拜。本年度﹐中國政府為解決國際社會的長期關注﹐公開宣布未成年人可以自由地接受父母對他們進行的宗教教育。有關官員還表示﹐"家庭基督教徒"可以在家中同朋友和家人共同進行非正式的祈禱活動﹐不必向政府登記。但這些方面的問題繼續存在。政府為擴大宗教領域的法治頒佈了新的宗教事務條例﹐擴大了對已登記的宗教團體的某些法律保護。不過﹐條例繼續允許政府確定什麼是合法宗教活動﹐並懲處未登記者的活動。 美國繼續敦促中國政府同梵蒂岡進行對話。布希總統在11月同胡錦濤主席會晤時強調了這種對話的重要性。經過長時間的外交努力﹐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委員於8月存取了中國。委員會委員會晤了中國的一位副總理以及負責宗教﹑司法和民政事務的中央及地方部委的主要官員。 美國致力於加強同觀點相似的政府之間有關人權問題的合作及資訊交流。美國參與了"伯恩程式"(Bern Process)﹐與其他同中國就人權問題舉行雙邊對話的政府交流有關人權策略以及民主﹑人權和法治計劃的資訊。 美國為解決其他多種人權問題投入了大量資源和時間。它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實行強制限制生育的方案。美國在公開和不公開場合敦促中國不要借反恐名義鎮壓和平表達不同政見的維吾爾人。美國官員還要求中國政府不要強行遣返北韓人﹐並根據中國簽署的國際公約的規定﹐允許聯合國難民事務進階專員辦事處同這些處於困境中的人進行接觸。 美國提倡遵守國際勞工標準。2005年﹐中國批準了消除就業歧視的國際勞工群組織第111號公約﹐從而滿足了國際社會長期堅持的一項要求。美國大使館努力監督中國執行《美中關於監獄勞動的諒解備忘錄與合作聲明》(U.S.-Chin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and Statement of Cooperation on Prison Labor)的情況﹐並對有關強迫童工的指控進行調查。美國支援了促進勞工領域法治建設和煤礦安全的技術合作項目﹐並且為職業安全和衛生﹑煤礦安全和衛生﹑工資和工時管理以及私營養老項目管理等方面的交流項目提供支援。美國還支援了解決糾紛的技術合作項目。美國通過"取締血汗工廠夥伴關係"(Partnership to Eliminate Sweatshops)為有關項目提供支援﹐以解決為美國市場生產產品的工廠中存在的不合標準的工作條件。美國支援的其他項目力爭消除在工作場所歧視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現象﹐並增強勞工機構打擊販運勞工活動的能力。美國大使館於12月舉辦了一次有關人口販運的大型會議﹐致力於向中國執法機構和學術界人士介紹各種反販運策略。 西藏 政府在中國藏族地區的人權記錄依然不良﹐宗教自由受壓制的程度仍然很高。政府繼續用懷疑的眼光看待達賴喇嘛﹐並慣於將藏傳佛教的宗教活動與同情分裂主義相連。保持和發展藏族地區獨特的宗教﹑文化和語言傳統及保護藏族人民的基本人權的問題仍然令人關注。政府嚴格控制有關藏族地區的資訊並嚴格限制外人進入藏族地區﹐因此難以準確判斷人權受到侵犯的程度。 美國政府繼續大力呼籲改善中國藏族地區的人權狀況﹐並敦促中國政府同達賴喇嘛的特使見面。中國官員與達賴喇嘛的特使於6月在瑞士舉行了自2002年以來的第四輪對話。布希總統於11月在北京同胡錦濤主席會晤時﹐特別敦促中國同達賴喇嘛展開對話。 多位美國官員在2005年存取了藏族地區﹐有機會向當地官員提出了人權遭受侵犯的問題。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幾位委員和工作人員於8月存取了西藏自治區﹐這是早在2002年雙邊人權對話期間提出的要求。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委員在拉薩見到了獲釋的政治犯平措尼珠(Phuntsog Nyidrol)。一個大型國會代表團於8月前往西藏自治區﹐存取了宗教場所並提出了對侵犯人權情況的關注。11月﹐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存取拉薩﹐同有關官員會晤並走訪了兩所監獄。美國資助的項目側重於經濟和社區發展﹐重視保持藏族地區獨特的環境﹑宗教和文化傳統。 香港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除防務和外交事務外享有高度自治。香港有支援法治和積極活躍的公民社會的健全體制。香港特區的總法《基本法》保障各項基本人權﹐並規定在2007年後進一步推動民主化﹐最終實行普選制。200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佈了對《基本法》的具有爭議性的解釋﹐宣布2007年的立法會和2008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均不實行普選。香港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推選﹐選舉委員會的800名成員分別經直接選舉﹑間接選舉和任命產生。立法會由60名議員群組成﹐其中只有一半直接經民選產生。司法機構具有獨立性。《基本法》授予香港最高法院終審權。然而﹐在就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職權以及中央政府和特區關係的事宜作出最終裁決前﹐法院必須請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做出解釋。 香港政府總體上尊重居民的人權﹐法律和司法部門提供公正和有效的司法程式。存在的人權問題包括限制居民更換政府的能力和立法機構影響政府政策的能力。對婦女施暴和歧視﹑媒體的自我審查﹑以及限制勞工群組織工會和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等問題也都繼續令人關注。法輪功雖然在中國大陸被禁﹐但仍在香港合法登記﹐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仍能繼續開展活動。 美國支援香港高度自治和向實現《基本法》中提出的普選制邁進的努力。在香港官員2005年10月存取美國期間﹐[美國]副總統和國務卿與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和其他進階官員討論了香港的民主發展。美國副國務卿在2005年7月存取香港時﹐以及國務卿在2005年3月存取北京與中國進階官員會晤時﹐也都提出了這些問題。在2005年12月4日爆發支援實行普選的集會後﹐以及在幾個星期後政府的改革方案被否決後﹐美國政府表示支援早日實行普選。此外﹐美國總領事在與香港政府官員進行私人會晤和在公開演講以及對媒體發表講話時﹐都積極表明了美國對香港深化民主進程的支援。在12月發生支援民主的集會後﹐(美國)總領事公開重申了美國政府認為香港已具備實行民主的條件的觀點。當地和國際報刊對他的講話作了醒目的報道﹐廣為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知曉。民主議題在美國總領事館主辦的演講者項目和國際存取者領導項目(International 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中也佔據顯著位置。此外﹐美國政府積極輔助說明當地展開有關民主議題的辯論和討論﹐為旨在加強香港公民社會的活動提供支援。 (完) 製作日期:
2006.04.07 更新日期:
2006.04.07
|
||
|
網頁工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