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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要求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問題重開談判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美國參考》駐聯合國記者Judy Aita報道﹐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博爾頓(John Bolton)大使於2月27日對新聞記者說﹐美國要求就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Council)的決議草案重開談判。 博爾頓說﹕"我接到的指示是﹐重開談判﹐設法糾正決議草案文本中的多方面不足﹔或將對決議的審議往後推遲幾個月。" 聯大主席埃利亞松(Jan Eliasson)於2月23日提交了決議草案。博爾頓在談到這項決議案時說﹕"我們對此草案感到十分失望......我們認為不可接受。" 博爾頓大使說﹐如果聯大主席在今後幾天內將此決議案提交全體大會﹐美國"將要求投票表決﹐並投反對票"。 博爾頓表示﹐美國有決心單獨投票反對這項決議案。 埃利亞松說﹐他希望這項決議能在2月27日開始的那一周獲得一致通過。 聯大主席發言人帕斯卡爾(Pragati Pascale)說﹐一些成員國表示他們仍在等候來自各自國家首都對這項決議案的回應。 帕斯卡爾說﹐埃利亞松不願對博爾頓的談話發表評論﹐他並沒有接到來自美國的正式信件。 帕斯卡爾說﹐埃利亞松仍認為"儘快了結這個問題﹐以便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ssion)3月開會時能順利實現交接﹐這一點是很重要的。重開談判不太可能產生更好的結果﹐等下去並不能得到任何好處"。 博爾頓說﹐美國外交人員正在與其他代表團進行接觸﹐"申明......我們要求重開談判﹐進行切實的國際談判﹐糾正現草案中的不足"。 他說﹕"我們依然堅持要努力說服其他國家﹐做表面文章的改革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在聯合國決策機制執行的方式方面進行切實的改革。" 博爾頓說﹕"我們從一開始就要求對人權委員會進行有效的改革﹐這個機構顯然已破損到無法修補的地步。" 重蹈復轍之道 美國負責國際群組織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拉根(Mark Lagon)2月23日說﹐美國不能"僅僅滿足於在標簽和日程安排上作些改變"。 具體地說﹐美國要求"確保選舉理事會成員和排除世界上最血腥政權成員當選的程式得到確定﹐以便我們將人權委員會的歷史翻過一頁﹐這個委員會曾做過不少好事﹐但後來因其成員中消防員與縱火者混雜而名聲掃地"。 曾三度作為民間群組織成員隨美國代表團參加人權委員會年會的施瓦茨(David Schwarz)說﹐如果不制定明確的目標和可核查的成員標準﹐如果不規定在選舉前必須對每一個候選成員的人權記錄作全面審議﹐那麼﹐新設立的人權理事會"就有可能重蹈復轍﹐逐漸回到使人權委員會無力發揮作用的狀況"。 施瓦茨說﹐關鍵問題得不到解決﹐對導致人權委員會功能低下的各種結構性問題不加以處理﹐"那就無法糾正或解決問題﹐而只是一條重蹈覆轍之道"。 根據決議草案﹐人權理事會由獲得聯合國半數以上會員國贊成票的47個成員國群組成。每個新成員國均須經過人權審議。 美國要求人權理事會由約30個成員國群組成﹐其成員必須獲得三分之二多數會員國的贊成票。 拉根說﹐規定三分之二的多數為成功當選確立了很高的門檻﹐並提高了理事會成員的公信力。他說﹕"包括美國在內的所有候選國都必須做出努力才能當選。" 拉根接著說﹐人權理事會規模小於目前由53個成員國群組成的人權委員會﹐"在構築共同遠景規劃和採取行動方面會更加靈活"。美國還希望人權理事會每年開四次會議﹐必要時增加會議。 此外﹐拉根說﹐美國支援將人權事務進階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的預算增加一倍﹐所增加的資源與人員用於加強第一線工作。 (完) 製作日期:
2006.02.28 更新日期:
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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